孩子不到半歲離婚孩子應該歸誰

導讀:
孩子不到半歲離婚孩子應該歸誰孩子歸母親撫養如果孩子的母親有不可治愈的傳染病和精神疾病不能撫養孩子的交給父親撫養。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特殊規定哺乳期內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盡可能爭取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決。父母雙方對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那么孩子不到半歲離婚孩子應該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孩子不到半歲離婚孩子應該歸誰孩子歸母親撫養如果孩子的母親有不可治愈的傳染病和精神疾病不能撫養孩子的交給父親撫養。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特殊規定哺乳期內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盡可能爭取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決。父母雙方對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關于孩子不到半歲離婚孩子應該歸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孩子不到半歲離婚孩子應該歸誰
孩子歸母親撫養如果孩子的母親有不可治愈的傳染病和精神疾病不能撫養孩子的交給父親撫養。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特殊規定
哺乳期內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發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未成年子女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夫妻離婚后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盡可能爭取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決。在當事人雙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協商決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撫養或隨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對上述幾種撫養方式的解決法院都是可以準許的。
如果當事人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時法院應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地作出裁決。但應注意以下問題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雙方對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予準許。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