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雙方都不要孩子應該如何辦

導讀: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那么離婚時雙方都不要孩子應該如何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關于離婚時雙方都不要孩子應該如何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時雙方都不要孩子應該如何辦
1、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2、雙方應當就子女問題進行協商,按照民法典確定由哪一方撫養,由另一方支付撫養費。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孩子由誰撫養。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夫妻離婚雙方都堅決不要孩子,孩子可以送人領養嗎
1、孩子的父母離婚,不能作為送養孩子的依據。同時,即使雙方離婚,也具有撫養孩子的義務;
2、除了有特殊困難無法撫養孩子的其他任何個人是沒有送養孩子的權利的;
3、要明確一點,作為孩子的父母,如果沒有特殊苦難而將孩子私自送人,涉嫌犯罪,遺棄罪。遺棄罪,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是違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