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小孩的歸屬權應該是誰

導讀:
夫妻離婚小孩的歸屬權歸誰解決離婚孩子撫養問題本著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來妥善解決。若夫妻離婚雙方是協議離婚法院一般做以下處理離婚家庭的孩子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那么夫妻離婚小孩的歸屬權應該是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離婚小孩的歸屬權歸誰解決離婚孩子撫養問題本著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來妥善解決。若夫妻離婚雙方是協議離婚法院一般做以下處理離婚家庭的孩子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關于夫妻離婚小孩的歸屬權應該是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離婚小孩的歸屬權歸誰
解決離婚孩子撫養問題本著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來妥善解決。
法院判決孩子的歸屬一般有以下原則
1一般情況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如果分娩一年后離婚對于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3哺乳期后的孩子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法院根據孩子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4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5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6孩子在十周歲以上法院判決遵循以下原則
(1)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
(3)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愿。
(4)但是這并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5)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的理由來爭取。
7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1)父方與母方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孩子與其共同生活。
(2)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8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
若夫妻離婚雙方是協議離婚法院一般做以下處理
(1)離婚家庭的孩子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
(2)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于孩子隨哪一方生活。
(3)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
(4)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孩子對孩子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
(5)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孩子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條件
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復雜的也是在不斷發展的對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里如何變更撫養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