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開庭被告可以不參加嗎

導讀:
一離婚案開庭被告可不可以不參加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案件如果有代理人的當事人沒有特殊的情況下應該出席案件的審理。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首先審理前要注意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會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那么離婚案開庭被告可以不參加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案開庭被告可不可以不參加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案件如果有代理人的當事人沒有特殊的情況下應該出席案件的審理。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首先審理前要注意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會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關于離婚案開庭被告可以不參加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案開庭被告可不可以不參加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案件如果有代理人的當事人沒有特殊的情況下應該出席案件的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二民事訴訟被告不出庭怎么辦
如果被告已經簽收法院傳票的被告缺席不影響法院審理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不簽收傳票或者被告無法尋找的法院可以在報紙或法院公告欄張貼公告送達到期后視為被告已簽收。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于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并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三離婚訴訟怎么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首先審理前要注意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會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其次開庭審理時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才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會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