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否受理離婚協議的變更

導讀:
民政局是否受理離婚協議的變更當事人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當事人對離婚協議書內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記機關更改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重新簽訂離婚協議書必要時可以到公證機關對新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或向法院申請變更離婚協議?;橐龅怯洐C關要求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出具離婚協議書的目的是為了證明在辦理離婚登記時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做出了適當處理因此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存放在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協議書在事后是不能撤換的。離婚協議書必須在離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民政局是否受理離婚協議的變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政局是否受理離婚協議的變更當事人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當事人對離婚協議書內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記機關更改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重新簽訂離婚協議書必要時可以到公證機關對新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或向法院申請變更離婚協議。婚姻登記機關要求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出具離婚協議書的目的是為了證明在辦理離婚登記時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做出了適當處理因此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存放在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協議書在事后是不能撤換的。離婚協議書必須在離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關于民政局是否受理離婚協議的變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政局是否受理離婚協議的變更
當事人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當事人對離婚協議書內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記機關更改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重新簽訂離婚協議書必要時可以到公證機關對新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或向法院申請變更離婚協議。
婚姻登記機關要求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出具離婚協議書的目的是為了證明在辦理離婚登記時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做出了適當處理因此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存放在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協議書在事后是不能撤換的。
變更離婚協議是否公證
離婚協議書一旦經過公證那么它的真實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認可。離婚協議書公證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對離婚協議的內容進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雙方應當將重新簽署好的離婚協議書到公證處按第一次進行公證的程序再次進行公證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議定的離婚協議書不能對抗已經公證生效的離婚協議書。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如果堅持要變更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是否更改由人民法院決定。需要注意的是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只是對雙方簽訂離婚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公證的形式確認下來并不具有直接的執行力。離婚協議書必須在離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離婚當事人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如當事人書寫有困難公證員可以代寫)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離婚協議并不需要進行公證但必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并領取離婚證后才開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