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子女撫養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導讀: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是貫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離婚后子女撫養歸屬問題的出發點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再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義務人拒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強制執行的措施比如從義務人的工資中扣留其應當支付的撫養費。那么離婚后子女撫養的基本原則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是貫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離婚后子女撫養歸屬問題的出發點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再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義務人拒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強制執行的措施比如從義務人的工資中扣留其應當支付的撫養費。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的基本原則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子女撫養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法律區分不同情況做了如下規定
(一)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二)2周歲以下的子女原則上隨母方生活
(三)2周歲以上10周歲以下的子女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子女歸哪一方撫養如果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本著照顧子女利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四)對10周歲以上的孩子應當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決定。
參考法條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是貫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離婚后子女撫養歸屬問題的出發點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再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對于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當父母不履行應當承擔的撫養義務時需要撫養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可以要求義務人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擔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和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對此類案件進行審理。人民法院首先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作出判決。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義務人先行支付撫養費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義務人拒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強制執行的措施比如從義務人的工資中扣留其應當支付的撫養費。
因此對于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一切按婚生子女的規定辦理。由于你們的孩子已經年滿二歲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按照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做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