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支付的原則

導讀: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的確定,一般要根據子女正常生活的實際需要。所以一般情況下,撫養費的給付期間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那么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支付的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的確定,一般要根據子女正常生活的實際需要。所以一般情況下,撫養費的給付期間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支付的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支付的原則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支付撫育費的一般原理和司法實踐,可看出子女撫養費支付的基本原則:
1、離婚后,父母雙方對子女都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負擔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是父母的一項法定義務,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
2、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必要的”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生活水平做出綜合判斷,以保障子女享有必要的生活條件和教育條件為原則。
3、在確定負擔子女撫育費的問題上,規定了父母雙方協議和人民法院判決兩種方式,并確定協議優先原則。
二、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用支付的具體數額和內容。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的確定,一般要根據子女正常生活的實際需要。撫養費的數額應能維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學的正常需求。除此之外還要考慮非撫養方的實際收入,一般而言,非直接撫養方的負擔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收的20%—30%支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的,可適當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50%。沒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額應該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如雙方收入懸殊很大,一方負擔較重或子女長期患病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比例。
1、這里所說的月總收入,是指一個人一個月所獲得的勞動報酬總數。如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獎金以及其它補貼等。但保健費、洗理費、衛生費等完全屬于職工個人的不應計算在內。
2、如果一方沒有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3、很多人認為,撫養費就是孩子的生活費,而教育費和醫療費另一方應另行支付。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適用婚姻法解釋(一)中,已明確指出,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冠軍律師)
三、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方法,一般采取兩種給付方式。一是定期給付,這是給付子女撫育費的一般方式,一般以月、年為支付的時間單位。有固定收入的,但每月有相當收入的,應當按月給付。沒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每半年一次或一年一次定期給付。另一種方式是一次性給付,這種方式是按月或年應付的撫育費數額乘以應撫養的年限,計算總數,一次給付完畢。
注意:一次性給付的撫養費用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撫養方應為子女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得用于子女生活教育之外。
四、撫養費的給付期間
1、一般原則。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1條的規定,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子女已經參加勞動,并且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可以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一般情況下,撫養費的給付期間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