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家庭離婚怎么辦理

導讀:
組合家庭離婚怎么辦理一如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2婚姻登記員講明民法典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那么組合家庭離婚怎么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組合家庭離婚怎么辦理一如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2婚姻登記員講明民法典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關于組合家庭離婚怎么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組合家庭離婚怎么辦理
一如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民法典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橐龅怯浱幾N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二如何辦理訴訟離婚手續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10當事人一方可持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民政局去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法律規定組合家庭離婚夫妻財產怎么分
如果再婚夫妻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婚后所得(除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