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審理如何調解能達到更好的效果

導讀:
一離婚案件審理如何調解能達到更好的效果1認真詢問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找準雙方矛盾的癥結。庭審中張某與劉某互不理睬似仇人相見一方提出的要求都遭對方反對針對這種情況審判人員延長了開庭時間從上午一直開到下午終于使雙方心平氣和經過調解張某同意給劉某一筆補償費后雙方達成了離婚協議。例如黃某訴劉某離婚一案審理中審判人員發現黃某大男子主義思想嚴重嫌被告劉某是農村婦女自己有正式工作好像高人一等。而劉某在日常生活中對黃某百依百順凡事缺乏主見有嚴重的依附心理。經過幾番批評教育使黃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從而使該案雙方當事人和好如初。那么離婚案件審理如何調解能達到更好的效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案件審理如何調解能達到更好的效果1認真詢問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找準雙方矛盾的癥結。庭審中張某與劉某互不理睬似仇人相見一方提出的要求都遭對方反對針對這種情況審判人員延長了開庭時間從上午一直開到下午終于使雙方心平氣和經過調解張某同意給劉某一筆補償費后雙方達成了離婚協議。例如黃某訴劉某離婚一案審理中審判人員發現黃某大男子主義思想嚴重嫌被告劉某是農村婦女自己有正式工作好像高人一等。而劉某在日常生活中對黃某百依百順凡事缺乏主見有嚴重的依附心理。經過幾番批評教育使黃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從而使該案雙方當事人和好如初。關于離婚案件審理如何調解能達到更好的效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案件審理如何調解能達到更好的效果
1認真詢問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找準雙方矛盾的癥結。離婚案件的當事人都有一堆瑣碎事要告訴你從衣食住行到吵鬧打斗法官在耐心?A聽當事人訴說的同時要不斷的詢問找準雙方矛盾的癥結好對癥下藥。首先對原被告做得好有利于夫妻團結和睦情形給予肯定再對雙方各自存在的問題予以批評教育分清是非責任并提出雙方今后應改正的問題讓原被告感受到法官把當作自己的知心人法官調解是真正為他們家庭好。
2耐心聽取當事人的傾訴取得當事人的信任。法官還要有一顆公平正直善良的心耐心聽取當事人的意見設身處地地為當事人著想不厭其煩地對當事人進行勸解溝通取得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信任從而達成調解。法官的態度對當事人的影響很大對待當事人要態度和藹言語親切說理通俗符合情理要象親人和朋友一樣讓他們把憋在心里的苦水倒出來讓當事人感覺到你對他是重視的從而對你產生信任感。不能高高在上以權壓人這樣做會適得其反。
3充分利用當事人的親屬和朋友當事人的基層組織對當事人進行勸解積極促成調解的順利完成。當事人必定有一些比較親近知心的親戚朋友這些人對當事人比較熟悉對其影響較大對當事人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他們對當事人的矛盾進行勸解調和工作通過法律政策基層組織和親情的合力調解可以消除隔閡促使雙方和好。當事人認為他們重視自己從而樂于接受他們的意見從而促成法院調解工作的完成減輕法官的工作重擔。
二調解方法
(一)合力調解法。在離婚案件中動用雙方當事人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人的力量對雙方進行勸說使他們處在親人編織的情網中這種方法比較適合于年青的當事人。例如曾某與孫某離婚案中孫某長期在外打工不顧家曾某不想與孫某再過下去。在該案中孫某后來主動認識了自己的錯誤請了他們結婚時的媒人對曾某進行勸說在取得其岳父岳母支持的情況下又請了小舅子去做工作最終在庭審時曾某回心轉意同意與孫某和好。
(二)矛盾緩和法。一些離婚當事人在一起生活了幾十年也一起打鬧了幾十年雙方矛盾由來已久積怨頗深此時針對雙方的矛盾采取緩和的辦法多給雙方時間往往會產生比較好的效果。例如張某訴劉某離婚案中雙方結婚后長期打鬧關系緊張后來劉某又在外長期打工不回家張某起訴離婚后劉某又不肯離。庭審中張某與劉某互不理睬似仇人相見一方提出的要求都遭對方反對針對這種情況審判人員延長了開庭時間從上午一直開到下午終于使雙方心平氣和經過調解張某同意給劉某一筆補償費后雙方達成了離婚協議。適用這種方法要求審判人員有足夠的耐心不能急躁。
(三)批評教育法。在庭審的任何階段審判人員通過對離婚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找出雙方的矛盾所在努力把握當事人的心理適時地進行調解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例如黃某訴劉某離婚一案審理中審判人員發現黃某大男子主義思想嚴重嫌被告劉某是農村婦女自己有正式工作好像高人一等。此外黃某在與異性交往中有不注意的地方想另找她人。而劉某在日常生活中對黃某百依百順凡事缺乏主見有嚴重的依附心理。針對黃某的心理審判人員適時進行了批評指出婦女解放都這么多年了他的大男子主義思想還這么嚴重一切都是自己說了算這是不對的。而對于劉某審判人員著重對其進行了教育要其樹立獨立意識該管的要管該說的要說不能什么事都“俺依你”。經過幾番批評教育使黃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從而使該案雙方當事人和好如初。不過運用這種方法要注意按程序進行。
(四)心理疏導法有時離婚雙方均對對方不滿雙方又都不愿意坦誠地說出來在這種情況下將雙方分開來分別做其工作了解其對對方不滿究竟在哪里要對方怎樣做才肯讓步然后在庭上通過審判人員說出來這時審判人員主要起了一個橋梁的作用。例如盧某訴楊某離婚案中楊某因車禍致殘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盧某起訴時稱楊某平時愛賭博不顧家田里家里都是她一個人做并提交了相關的證明而楊某則不作聲但不肯離婚。庭審中審判人員了解到盧某因楊某已無勞動能力不愿意繼續跟他過下去而楊某考慮到自己已殘疾離婚后無人照料故不愿意離但又不肯明說這時審判人員適時休庭私下與雙方進行了交流詢問了有關情況再次開庭時審判人員將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說了出來后來在分割家庭共同財產時盧某作了較大的讓步使楊某消除了顧慮從而使該案以調解離婚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