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跟現役軍人離婚

導讀:
一能否跟現役軍人離婚我國婚姻法規定了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的原則因此現役軍人是可以離婚的。但由于現役軍人特殊的身份法律同時也規定了保護軍婚制度就是說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得經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第一夫妻雙方都是軍人的其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第四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職軍人即現役軍人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現役軍人同意離婚的條件下法院會按照“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標準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那么能否跟現役軍人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能否跟現役軍人離婚我國婚姻法規定了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的原則因此現役軍人是可以離婚的。但由于現役軍人特殊的身份法律同時也規定了保護軍婚制度就是說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得經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第一夫妻雙方都是軍人的其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第四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職軍人即現役軍人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現役軍人同意離婚的條件下法院會按照“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標準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關于能否跟現役軍人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能否跟現役軍人離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的原則因此現役軍人是可以離婚的。但由于現役軍人特殊的身份法律同時也規定了保護軍婚制度就是說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得經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只是要求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時必須經軍人同意而并沒說現役軍人不能離婚。
二離婚的條件
由于軍人身份的特殊性其離婚訴訟管轄與普通離婚訴訟管轄不一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一條對軍人離婚訴訟管轄作出了詳細規定將軍人分為文職軍人和非文職軍人兩種以此來區分軍人離婚訴訟的法院管轄。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夫妻雙方都是軍人的其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夫妻雙方有一方是軍人的軍人對非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文職軍人的即軍隊文職干部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管轄。
第四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職軍人即現役軍人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由于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保護軍婚的制度所以軍人通過訴訟方式進行離婚的條件具有特殊性。
如果現役軍人的配偶提起離婚訴訟后現役軍人不同意離婚的則法院不會判決準予離婚。但是如果現役軍人的配偶證明現役軍人存在重大過錯比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那么法院就不會對現役軍人實施“特殊保護”可以不經軍人同意判決離婚。
如果是現役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并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如現役軍人一方堅持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政治機關出具證明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在現役軍人同意離婚的條件下法院會按照“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標準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