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證明是離婚需要的證據

導讀:
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財產清單。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補充分居也是離婚的理由之一但分居時間一般要求在2年以上。第三是訴訟離婚而不是協議離婚。那么哪些證明是離婚需要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財產清單。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補充分居也是離婚的理由之一但分居時間一般要求在2年以上。第三是訴訟離婚而不是協議離婚。關于哪些證明是離婚需要的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些證明是離婚需要的證據?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補充分居也是離婚的理由之一但分居時間一般要求在2年以上。具體包括如下
第一有分居滿二年的事實。一般情況下指分居處于持續狀態。
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對方虐待為理由離婚就不用考慮分居這條適用這條是指如果沒有別的情節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第三是訴訟離婚而不是協議離婚。離婚條件不是一定要分居。
第四經過調解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