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的債務離婚后如何清償

導讀:
一夫妻個人債務的認定夫妻個人債務是指一方婚前所負債務或婚后與共同生活無關為了個人的需要而負的債務主要包括1一方婚前所負債務2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3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4不是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形成的5一方以自己名義所負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生活的6夫妻一方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所負的債務7夫妻一方因繼承遺產或接受遺贈并且遺囑或贈與合同中只歸父或妻一方的財產因繼承遺產接受遺贈所應承擔的被繼承人遺贈人的債務8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期間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為夫妻一方個人那么夫妻間的債務離婚后如何清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個人債務的認定夫妻個人債務是指一方婚前所負債務或婚后與共同生活無關為了個人的需要而負的債務主要包括1一方婚前所負債務2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3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4不是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形成的5一方以自己名義所負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生活的6夫妻一方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所負的債務7夫妻一方因繼承遺產或接受遺贈并且遺囑或贈與合同中只歸父或妻一方的財產因繼承遺產接受遺贈所應承擔的被繼承人遺贈人的債務8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期間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為夫妻一方個人關于夫妻間的債務離婚后如何清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個人債務的認定
夫妻個人債務是指一方婚前所負債務或婚后與共同生活無關為了個人的需要而負的債務主要包括
1一方婚前所負債務
2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3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
4不是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形成的
5一方以自己名義所負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生活的
6夫妻一方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所負的債務
7夫妻一方因繼承遺產或接受遺贈并且遺囑或贈與合同中只歸父或妻一方的財產因繼承遺產接受遺贈所應承擔的被繼承人遺贈人的債務
8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期間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
9夫妻一方因違法犯罪行為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等
10其他應當認定個人債務的情形。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有哪些呢?以下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三離婚時債務如何清償?
離婚時如果有債務應區分債務的種類而確定清償責任。如果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債務例如為撫養子女贍養老人治療疾病購置共同財產等所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均有償還責任在離婚時以共同財產清償。如果共同財產足以清償的具體償還方式償還責任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如果是夫妻一方所欠債務例如一方進行經營活動所欠債務而該項經營的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該債務為個人債務由本人負責償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離婚開始時即應約定債務的清償原則清償方式及各自應清償的數額協議不成時由法院判決。離婚后雙方即應按照協議或判決履行償還責任。離婚后如果發現一方偽造債務而致使另一方財產上遭受了損失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