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債務清償辦法是什么

導讀:
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或財產歸各自所有時,以各自法定個人所有或約定個人所有的財產予以清償,沒有夫妻個人財產或個人財產不足時,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可向另一方追償。那么夫妻離婚后債務清償辦法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或財產歸各自所有時,以各自法定個人所有或約定個人所有的財產予以清償,沒有夫妻個人財產或個人財產不足時,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可向另一方追償。關于夫妻離婚后債務清償辦法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離婚后最棘手的問題就是有關財產以及債務的問題了,那么對于夫妻離婚后債務清償辦法是什么呢?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是很了解,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這是關于離婚時清償債務的一般規定。債務的性質不同,當事人清償責任也不相同。
1、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其中包括維持夫妻共同生活、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等所負的債務,雙方均有清償的責任,這種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2、共同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應通過雙方協議確定清償責任;
協議不成時,人民法院應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判決由一方清償或由雙方分擔清償責任。
3、共同債務的清償
《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共同債務包括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清償順序:
首先,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其次。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或財產歸各自所有時,以各自法定個人所有或約定個人所有的財產予以清償,沒有夫妻個人財產或個人財產不足時,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可向另一方追償。夫妻一方死亡,生存方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以上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