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當事人的20個操作指引

導讀:
需要被告方具有深圳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居住證或居住證明原告方才可以在深圳轄區的法院立案起訴離婚。2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要求。原則性概述為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標準婚姻法也列舉了確認感情確已破裂的五種情形。如役軍人對其非軍人起訴離婚的法定抗辯權女方在懷孕哺育期對男方提出離婚的抗辯權。4不存在起訴離婚的時間性限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程序性妨礙。那么離婚案件當事人的20個操作指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需要被告方具有深圳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居住證或居住證明原告方才可以在深圳轄區的法院立案起訴離婚。2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要求。原則性概述為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標準婚姻法也列舉了確認感情確已破裂的五種情形。如役軍人對其非軍人起訴離婚的法定抗辯權女方在懷孕哺育期對男方提出離婚的抗辯權。4不存在起訴離婚的時間性限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程序性妨礙。關于離婚案件當事人的20個操作指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作者深圳余舜律師
一雙方不是深圳戶籍可以在深圳離婚嗎?
余舜律師告訴您
1如果雙方均同意離婚。只要夫妻其中任何一方具有深圳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居住證或居住證明可以在深圳轄區的法院選擇速裁訴訟的方式離婚
2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需要被告方具有深圳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居住證或居住證明原告方才可以在深圳轄區的法院立案起訴離婚。
二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余舜律師告訴您
1如果協議離婚。在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般當天即可辦理
2如果訴訟離婚且雙方均同意離婚。律師可以指導您進行速裁程序一般當天即可辦理法院會出具民事調解書作為離婚的法律文書憑證
3如果訴訟離婚且一方不同意離婚未導致一致意見。相關流程的時間大致為
31簡易程序為三個月內普通程序為六個月內
32且如果第一次法院判決不離婚或原告撤訴(含按撤訴處理)原告方需要在六個月后才能再次起訴被告方再次起訴不受六個月的時間限制
33且如果法院不能正常送達法律文書給被告需要公告(開庭公告判決公告共二次公告)國內當事人每次公告時間為60日涉港澳臺被告公告為3個月其他涉外被告公告為4個月。
三在香港澳門臺灣及國外辦理的結婚登記可以在國內起訴嗎?
余舜律師告訴您在港澳臺及國外辦理的結婚登記如果原告一方屬于國內居民可以在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訴要求離婚。但國外的結婚登記證書需要履行相關的見證簽證認證程序。
四在國內辦理的結婚證但對方是港澳臺籍或國外人士可以在國內起訴嗎?
余舜律師告訴您可以在原告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訴要求離婚。
五雙方在一起同居多年但沒有領取結婚證可以起訴離婚嗎?
余律師告訴您首先需要確定是事實婚姻還是同居關系?
1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雙方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同居且已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可認定具有事實婚姻的效力不必補辦登記可以起訴請求解除婚姻關系
2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雙方同居雖然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應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之后方可起訴要求離婚對不能補辦結婚登記而堅持離婚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這里所說的解除同居關系目前一般指就同居期間的小孩撫養權或共同財產分割進行訴訟僅單獨起訴解除同居關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六起訴要求離婚必須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余律師告訴您起訴要求離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婚姻關系合法。即合法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且不屬于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情況注事實婚姻也認可合法但需要另行舉證。
2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要求。原則性概述為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標準
婚姻法也列舉了確認感情確已破裂的五種情形。只要證明夫妻一方或雙方有上述行為即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3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抗辯事由。如役軍人對其非軍人起訴離婚的法定抗辯權女方在懷孕哺育期對男方提出離婚的抗辯權。
4不存在起訴離婚的時間性限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程序性妨礙。
七怎樣申請婚姻無效?
余舜律師告訴您申請確認婚姻無效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面的問題
1那些人(或組織)可以申請確認婚姻無效
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情況下是當事人及其近親屬和基層組織在以重婚以外的其它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情況下只能是當事人及其近親屬。
2無效婚姻的情形
包括兩類法定情形一是違反婚姻的實質要件的包括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以及未達到法定婚齡等情形二是違反結婚程序要件的無效婚姻。
3應該在什么時間內提出
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即可以在婚姻雙方當事人生存期間也可以在一方當事人死亡后一年內提出此處的一年為除斥期間。
八申請撤銷婚姻應符合哪些條件?
余舜律師告訴您申請撤銷婚姻的一方應提交證據證明如下事項
1是因為脅迫而登記結婚的
2結婚登記違背當事人的真實意愿。比如不是本人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自愿登記的
3申請人只能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
4申請必須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如申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請求撤銷。
九分居二年是不是就自動離婚了?
余律師告訴您不存在自動離婚的說法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取得法院關于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
另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已滿兩年只是離婚的理由之一。且分居二年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工作學習等原因客觀上造成的夫妻分居。
十在離婚訴訟中如何證明才能解除婚姻關系?
在離婚起訴中原告方需要提交證據證明存在重婚對方與他人婚外同居的事實對方實施家庭暴力對方惡習不改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已滿兩年結婚時間短雙方未實際履行夫妻義務缺乏感情基礎等等證明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其他證據。
因此原告平時應留意和收集相關的證據如果發現證據線索但自己不能收集時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
十一男方如何爭取二周歲以下小孩的撫養權?
余舜律師告訴您2周歲以下的子女以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如果男方舉證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十二爭取二周歲以上小孩的撫養權應注意哪些事項?
余舜律師告訴您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相關司法解釋還規定
1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且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2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十三如何確定小孩撫養費的支付金額和期限?
余舜律師告訴您小孩撫養費的支付金額和期限一般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但目前法院判決一次性給付撫養費的案例比較少見。
4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5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6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6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62尚在校就讀的
6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7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十四子女可以要求父或母給付或增加撫養費嗎?
余舜律師告訴您子女在必要時要求非直接撫養方支付或增加撫養費。對此父母雙方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協議不成時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十五離婚后還可以要求變更小孩的撫養權嗎?
余舜律師告訴您如果符合一定的法定事由離婚后可以要求變更小孩的撫養權。一般而言申請變更小孩撫養權的理由主要有
1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直接撫養子女的
2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的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直接撫養能力的
4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勞動教養被逮捕被收監服刑或者較長時間出國無法直接撫養的。
十六離婚后直接撫養小孩的一方阻止或不協助對方探望小孩該怎么辦?
余舜律師告訴您探望權是指父母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對未與之共同生活的子女進行探視看望交往的權利是與直接撫養權相對應的一項法定權利。直接撫養方作為義務主體不但負有不妨礙對方行使探望權的消極不作為義務而且還負有協助的義務。
如果直接撫養小孩的一方阻止或不協助對方探望小孩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可以對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十七一方有過錯無過錯方如何申請賠償?
余舜律師告訴您關于離婚過錯損害賠償應留意以下問題
1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
11證明對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嚴重過錯行為。即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12請求方無過錯。雙方均有過錯則根據過錯相抵原則任何一方均不能以對方有過錯為由要求賠償。
13因對方的嚴重過錯行為而導致夫妻離婚。
2主張損害賠償的時間
2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1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2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一審時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1年內另行起訴。
3主張損害賠償的方式
損害賠償的方式包括支付財產損害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二種方式。也就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十八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余舜律師告訴您離婚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是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小孩和女方原則。在具體實務中應首先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同時還需考慮夫妻之間是否簽訂有夫妻共同財產協議并根據財產的種類按照有利生活方便生活權利不得濫用的原則進行分割。
由于夫妻共同財產因債權債務股票公司股權房產繼承知識產權保險金等不同形態的確認程序和處理方式而不同難以一一列舉您可以致電余律師(18603021972)詳細咨詢。
十九發現對方隱瞞轉移共同財產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共同財產時該怎么辦?
余舜律師告訴您如果對方隱瞞轉移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共同財產時受害方應及時收集證據或證據線索并切記如下處理規定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后受害方發現對方有隱瞞轉移或偽造債務等侵占事實時應及時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切勿錯過時效。
3還沒有離婚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時受害方因及時起訴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二十離婚案件委托律師有必要嗎?
余舜律師告訴您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如果涉及的利益關系重大或爭議焦點證據不清委托律師是非常有必要的。
根據本律師多年的執業經驗所總結一些當事人的教訓律師介入婚姻保衛戰具有以下優勢
1在控制時間上的優勢
雖然律師不能左右法定的離婚時間但由于法定離婚時間的彈性非常之大律師可以提供指導提高當事人的時間效率。
比如律師可以指導當事人選擇有利的離婚模式指導選擇離婚的法院有效避免訴訟程序中的反反復復
2在收集證據上的優勢
實際離婚案件中很多當事人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有的僅憑自己懂得的皮毛知識去收集證據反而弄巧成拙有的當事人收集的證據卻成為有利于對方的證據有的當事人辛辛苦苦收集的證據在法庭上得不到法官的認可。更為關鍵的是當事人一旦錯過最佳的證據收集時間或讓對方有察覺再行收集證據會難上加難。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而律師提前介入憑借其專業優勢和多年辦理離婚案件的經驗可以有效的組織證據體系可以精準的收集證據為訴訟增加勝算的把握。
3在法律辨析上的優勢
律師憑借專業優勢能辨析離婚案件的過錯責任能有效組織或反駁證據體系能有效設計訴訟策略能有效調查取證。
律師的這些優勢在離婚與否過錯賠償與否財產爭議歸屬撫養權歸屬等重大問題上能提供專業精準的證據體系設計并結合庭審有效的攻防抗辯從而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