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離婚問題

導讀:
精神病人的離婚問題對于精神病患者的離婚標準還是按照正常婚姻的離婚標準來看待即必須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去分析判斷具體情況具體分析1如果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應做好工作準予離婚2如果是婚后患精神病夫妻感情一向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因精神病人自己的活動尚需監護自身生存能力受限故通常不判決其撫養未成年子女。精神病人請求的經濟幫助是一項物質權利其具體數額要根據生活自理情況和其配偶的經濟狀況充分考慮精神病人病情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離婚后雙方的居住情況等因素盡可能判決其配偶一次性支付。那么精神病人的離婚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精神病人的離婚問題對于精神病患者的離婚標準還是按照正常婚姻的離婚標準來看待即必須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去分析判斷具體情況具體分析1如果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應做好工作準予離婚2如果是婚后患精神病夫妻感情一向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因精神病人自己的活動尚需監護自身生存能力受限故通常不判決其撫養未成年子女。精神病人請求的經濟幫助是一項物質權利其具體數額要根據生活自理情況和其配偶的經濟狀況充分考慮精神病人病情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離婚后雙方的居住情況等因素盡可能判決其配偶一次性支付。關于精神病人的離婚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精神病人的離婚問題
對于精神病患者的離婚標準還是按照正常婚姻的離婚標準來看待即必須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去分析判斷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如果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應做好工作準予離婚
2如果是婚后患精神病夫妻感情一向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
3如確系久治不愈事實證明夫妻關系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等問題后可準予離婚。
無論精神病患于何時也不論當事人一方在婚前是否知曉對方患精神病只要可以確定患者之精神病經治不愈(須在患者婚前隱瞞了精神病的案情下適用)或久治不愈(須在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在夫妻共同生活在一方患精神病的案情中適用)人民法院即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準許離婚經治不愈或久治不愈都必須有治療的記錄而久治按照一般社會觀念應有相當長的治療期限。離婚是以婚姻有效為前提但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是屬于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屬無效婚姻不能適用調解法院憑醫學鑒定結論根據婚姻法第十條第(三)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之規定直接判決宣告婚姻無效。
精神病人在離婚訴訟中的抗辯只能由法定代理人代為進行在具體離婚訴訟中法院固然應當考慮精神病人訴訟代理人對離婚請求的抗辯但并不能作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唯一依據因為有關身份行為其代理人并不能獨立代為和代理有關婚姻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實由于可能涉及社會公共利益法院可以不待當事人申請直接予以查明根據查明的事實判決是否離婚而對于精神病人代理人在離婚中財產權益的抗辯法院應當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保護。
精神病人屬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活動受限自我生存能力較弱往往還欠有巨額醫療費用故在夫妻財產的分割時應當考慮精神病人的實際狀況可以適當予以多分夫妻雙方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應精神病人在婚姻存續期間所欠的治療費用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用共同財產予以償還如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應判決其配偶償還。因精神病人自己的活動尚需監護自身生存能力受限故通常不判決其撫養未成年子女。精神病人請求的經濟幫助是一項物質權利其具體數額要根據生活自理情況和其配偶的經濟狀況充分考慮精神病人病情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離婚后雙方的居住情況等因素盡可能判決其配偶一次性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