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被告的反訴請求能否成立

導讀:
劉某收到起訴狀后提出反訴認為曾某未履行夫妻應相互忠貞的義務要求曾某返還因結婚所接受的財物并賠償其精神損失費8000元。分歧離婚訴訟中被告的反訴請求是否成立第一種觀點認為確定離婚糾紛中被告的反訴有利于保護被告實現當事人的訴權平衡且離婚糾紛中的反訴符合反訴的提起要件應予支持。本案中劉某提出的請求并不能達到抵消吞并本訴原告主張的目的。劉某作為無過錯方的賠償請求權是基于離婚為前提的屬于對原告曾某起訴事實的補充或者反駁而非反訴。那么離婚訴訟中被告的反訴請求能否成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劉某收到起訴狀后提出反訴認為曾某未履行夫妻應相互忠貞的義務要求曾某返還因結婚所接受的財物并賠償其精神損失費8000元。分歧離婚訴訟中被告的反訴請求是否成立第一種觀點認為確定離婚糾紛中被告的反訴有利于保護被告實現當事人的訴權平衡且離婚糾紛中的反訴符合反訴的提起要件應予支持。本案中劉某提出的請求并不能達到抵消吞并本訴原告主張的目的。劉某作為無過錯方的賠償請求權是基于離婚為前提的屬于對原告曾某起訴事實的補充或者反駁而非反訴。關于離婚訴訟中被告的反訴請求能否成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曾某女與劉某男于2007年相識并戀愛2010年元月20日在萍鄉市安源區民政局登記結婚但至今未舉行婚禮。近日曾某以雙方性格不合無共同語言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劉某收到起訴狀后提出反訴認為曾某未履行夫妻應相互忠貞的義務要求曾某返還因結婚所接受的財物并賠償其精神損失費8000元。分歧離婚訴訟中被告的反訴請求是否成立第一種觀點認為確定離婚糾紛中被告的反訴有利于保護被告實現當事人的訴權平衡且離婚糾紛中的反訴符合反訴的提起要件應予支持。第二種觀點認為離婚糾紛屬于訴的合并是一種復合訴訟涵蓋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損害賠償等問題被告的反訴被涵蓋在了整個離婚訴訟中且離婚訴訟中的反訴不符合反訴的構成要件應不予支持。管析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一方面離婚訴訟屬于訴的合并是一種復合訴訟涵蓋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離婚訴訟的提起必然引起與婚姻關系關連的財產關系和撫養關系所以離婚訴訟實際上解除婚姻關系財產和子女撫養三訴的合并。曾某提出的返還財物涉及財產分割問題不是一個獨立的訴求在庭審的法庭調查或法庭辯論階段都可提出無需反訴。另一方面本案不符合反訴的獨立性特征。反訴是指在一個已經開始的民事訴訟程序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原告為被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與本訴有牽連的獨立的反請求。反訴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訴原告所主張的民事權益并且具有獨立性。本案中劉某提出的請求并不能達到抵消吞并本訴原告主張的目的。劉某作為無過錯方的賠償請求權是基于離婚為前提的屬于對原告曾某起訴事實的補充或者反駁而非反訴。在沒有曾某起訴或撤訴的情況下賠償請求便不能成立。作者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楊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