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作為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有沒有構成反訴問題

導讀:
故被告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沒有相對的獨立性,不能抵銷和吞并原告請求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請求,不構成反訴。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那么被告作為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有沒有構成反訴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故被告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沒有相對的獨立性,不能抵銷和吞并原告請求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請求,不構成反訴。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關于被告作為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有沒有構成反訴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告作為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有沒有構成反訴問題
被告作為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必須是在解除雙方婚姻關系的基礎之上,即離婚損害賠償請求與離婚請求緊密相連。故被告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沒有相對的獨立性,不能抵銷和吞并原告請求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請求,不構成反訴。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