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應該怎么進行,哪些離婚協議的內容是無效的

導讀:
協議離婚應該怎么進行有關協議離婚程序的主要內容如下(一)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于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那么協議離婚應該怎么進行,哪些離婚協議的內容是無效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應該怎么進行有關協議離婚程序的主要內容如下(一)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于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關于協議離婚應該怎么進行,哪些離婚協議的內容是無效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應該怎么進行
有關協議離婚程序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
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具體的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
(二)協議離婚的具體程序
1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于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哪些離婚協議的內容是無效的
(一)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二)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實為對子女的贈與。涉及不動產大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
(三)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權是憲法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與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限制。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
(四)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才開始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既違反法律規定也無實際意義。
(五)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
撫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該義務有時間限定即在子女18周歲以前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在子女18周歲以后若子女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狀況出現父母的法定義務即告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