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離婚協議的效力如何確定

導讀:
(一)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優于先簽訂的協議我們認為如果這些協議簽訂的時間都是在離婚登記前的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為準如果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對某些事項沒有約定的之前的協議書有約定的可以以之前的為依據。如果雙方在民政處登記后又簽訂補充協議的認為是對原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后沒有協議而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到之前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的具體描述那對前面這份協議的離婚協議應當說可以爭取有效的。那么多份離婚協議的效力如何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優于先簽訂的協議我們認為如果這些協議簽訂的時間都是在離婚登記前的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為準如果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對某些事項沒有約定的之前的協議書有約定的可以以之前的為依據。如果雙方在民政處登記后又簽訂補充協議的認為是對原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后沒有協議而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到之前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的具體描述那對前面這份協議的離婚協議應當說可以爭取有效的。關于多份離婚協議的效力如何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優于先簽訂的協議
我們認為如果這些協議簽訂的時間都是在離婚登記前的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為準如果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對某些事項沒有約定的之前的協議書有約定的可以以之前的為依據。如果雙方在民政處登記后又簽訂補充協議的認為是對原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
(二)爭議內容有處理的的協議優于爭議內容無處理的協議
當事人在辦理離婚手續前若先后簽訂了幾份離婚協議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內容并未涵蓋前面離婚協議中的某些內容在前簽訂的這些內容也具有明確的可操作性。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后沒有協議而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到之前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的具體描述那對前面這份協議的離婚協議應當說可以爭取有效的。
其實不管你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簽了多少的離婚協議都要考慮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你不確定你所簽的離婚協議中的相關條款是否對自己有利可以就相關問題咨詢專業律師這樣即可以保障您的利益也可以避免之后產生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