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對方不肯履行離婚協議,而另一方應該怎么辦

導讀:
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因此對一方不支付補償款的行為另一方應依法向法院起訴。那么離婚后對方不肯履行離婚協議,而另一方應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因此對一方不支付補償款的行為另一方應依法向法院起訴。關于離婚后對方不肯履行離婚協議,而另一方應該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可見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因此對一方不支付補償款的行為另一方應依法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