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能否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導讀: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即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就是我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那么協議離婚后能否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即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就是我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關于協議離婚后能否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即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就是我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