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可以申請撤銷婚姻

導讀:
一申請可撤銷婚姻的時間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也就是說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申請婚姻登記機關無權處理。那么什么時候可以申請撤銷婚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申請可撤銷婚姻的時間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也就是說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申請婚姻登記機關無權處理。關于什么時候可以申請撤銷婚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申請可撤銷婚姻的時間
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哪些婚姻可以撤銷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1條的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婚姻是可撤銷婚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意愿結婚的情況”。在判斷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行為人在主觀上需要脅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受脅迫人的身體或心理造成損害為了達到迫使受脅迫人結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損害后果的發生。
(二)行為人必須實施了脅迫行為這種行為足以達到讓被脅迫者產生恐懼或直接現實地對被脅迫者進行身體上或精神的傷害。
(三)行為人的脅迫行為具有違法性。比如男方對女方說“你不與我結婚這塊手表就不送給你”這里男方的言行僅僅是取消贈與的表示并不構成非法脅迫行為而如果男方對女方說“你不與我結婚我就將你家的房子燒了父母殺了”男方的這種言行就是非法脅迫行為。
(四)受脅迫方因行為人的脅迫行為而不得不違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脅迫者的要求同意結婚。
三申請撤銷婚姻的程序是什么
撤銷權的行使雖然取決于權利人的意思表示但權利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具體程序如下
(一)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申請的
婚姻關系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申請的人民法院審查后確屬應撤銷情形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并將生效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機關。
(二)向婚姻登記管理處提出撤銷婚姻申請的
因受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其婚姻的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三)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也就是說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申請婚姻登記機關無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