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案件歸誰管轄

導讀:
2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原則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边@是最高人民法院對港澳同胞離婚訴訟特殊管轄所作的規定。根據法律規定的原則對涉及香港居民案件的管轄應遵循方便當事人訴訟有利于民事爭議解決和相互尊重充分協商不爭管轄便利爭議解決的原則。那么離婚訴訟案件歸誰管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原則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對港澳同胞離婚訴訟特殊管轄所作的規定。根據法律規定的原則對涉及香港居民案件的管轄應遵循方便當事人訴訟有利于民事爭議解決和相互尊重充分協商不爭管轄便利爭議解決的原則。關于離婚訴訟案件歸誰管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訟訴時應準備的材料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
(一)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三份
(二)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
(五)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
二離婚案件的管轄
(一)國內離婚管轄
1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
有些離婚訴訟當事人不知道應到何處立案或是因戶口與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時希望能就近起訴還有的當事人接到人民法院傳票后從未考慮到該法院是否對本案有管轄權等等這些問題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轄權的問題。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2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
原則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p>
經常性的情況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p>
高法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之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p>
3軍婚的離婚案件的管轄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條規定“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p>
關于涉及軍人的離婚案件很多人以為會由部隊的內部法院處理即認為是由軍事法院審理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涉及軍人的離婚案件無論一方還是雙方是軍人都是由地方法院來審理的軍事法院是無權處理的。
(二)離婚案件管轄權
本案香港居民到內地進行離婚訴訟內地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4月14日(84)法民字第3號關于原在內地登記結婚后雙方均居住香港現內地人民法院可否受理他們離婚訴訟的批復規定“對于夫妻雙方均居住在港澳的同胞原在內地登記結婚的現在發生離婚訴訟如果他們向內地人民法院請求內地原結婚登記地或原戶籍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边@是最高人民法院對港澳同胞離婚訴訟特殊管轄所作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币嗉丛诎讣茌犐弦话銓嵭性婢捅桓娴脑瓌t。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和終審權作了規定。根據法律規定的原則對涉及香港居民案件的管轄應遵循方便當事人訴訟有利于民事爭議解決和相互尊重充分協商不爭管轄便利爭議解決的原則。
以上談到的是地域管轄但實際上因為有些婚姻案件牽涉到分割財產標的較大超過了基層人民法院受案標準因此會歸屬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具體劃分標準依各地區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