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

導讀:
一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處理夫妻間的法定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進行約定或其約定無效時依照法律規定所直接適用的夫妻財產制。包括夫妻婚后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夫妻的清償共同生活費的負擔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等內容。設置法定夫妻財產制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夫妻在共同生活中的經濟需要解決在夫妻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再制進行約定或約定無效等情況下的夫妻財產所有權的歸屬問題。那么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處理夫妻間的法定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進行約定或其約定無效時依照法律規定所直接適用的夫妻財產制。包括夫妻婚后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夫妻的清償共同生活費的負擔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等內容。設置法定夫妻財產制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夫妻在共同生活中的經濟需要解決在夫妻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再制進行約定或約定無效等情況下的夫妻財產所有權的歸屬問題。關于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訴訟中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處理
夫妻間的法定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進行約定或其約定無效時依照法律規定所直接適用的夫妻財產制。包括夫妻婚后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夫妻的清償共同生活費的負擔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等內容。婚姻關系當事人要么選擇事先約定夫妻間的財產關系要么就直接適用法律關于夫妻財產制度的規定。設置法定夫妻財產制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夫妻在共同生活中的經濟需要解決在夫妻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再制進行約定或約定無效等情況下的夫妻財產所有權的歸屬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定財產制的適用也是當事人對夫妻財產關系的一種選擇。
修訂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修訂后的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財產制上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共同財產制是指夫妻雙方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為共有財產夫妻雙方按共同共有原則行使權利承擔義務婚姻關系終止時才予以分割。
二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共同財產的種類日益增多除了從以往單純的金錢和常見的家具電器首飾等實物外股票房產個體商店經營權知識產權等等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不斷捅現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既要綜合考慮有形或無形財產的價值及雙方的生活需要經營能力又要協調與財產有關的第三人的關系法院審理此類案件的難度日漸增大。
2共同財產的數額增大。以往審理一般的離婚案件夫妻共同財產只有一些家具家電等生活用品只要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即可。而現有許多離婚案件因夫妻共同財產涉及數額巨大只能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反而給離婚案件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增加了難度無法提高法院的審判效率。
3登記時間與舉行儀式時間不一致使得法院在認定財產的性質時產生一定難度。
4夫妻共同財產的舉證取證更難湮滅證據隱瞞財產(特別是異地財產)的情況越來越多。許多當事人在前早已把有關的證據財產毀滅或隱藏起來法院取證難的問題十分突出。
5法律規定滯后處理起來難度更大。新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雖規定了哪些是屬夫妻共同財產或屬夫妻特有財產但這只是原則上的規定具體沒有細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也沒有做進一步的司法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