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如何離婚和辦理手續

導讀:
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第二雙方均為中國國籍在國內登記結婚但一方在國外不能回國的處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若一方不能回國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使當事人就離婚已能達成合意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系。第四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國外登記結婚離婚的處理。如果雙方均在中國或雖然國外方在所在國但不予配合解決此案的難點之一在于公證認證的進行。如果雙方離婚合意一般可在一個月內審結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無音信訴訟期間最長可長達一年半左右。那么涉外婚姻如何離婚和辦理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第二雙方均為中國國籍在國內登記結婚但一方在國外不能回國的處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若一方不能回國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使當事人就離婚已能達成合意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系。第四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國外登記結婚離婚的處理。如果雙方均在中國或雖然國外方在所在國但不予配合解決此案的難點之一在于公證認證的進行。如果雙方離婚合意一般可在一個月內審結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無音信訴訟期間最長可長達一年半左右。關于涉外婚姻如何離婚和辦理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登記結婚的處理。
(一)雙方能達成合意的解決方式
1國外一方能回國雙方到當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國外一方不能回國國內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步驟同上。
(二)雙方不能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的處理。
1國內一方將結婚證公證書原告身份證被告身份材料(護照結婚登記時填寫的申報表等)相關證據材料遞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法院經審查立案后送達應訴通知擇日開庭步驟同上。
在簽收法院的判決書時代理人應當注意一點仔細核對國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書中的拼寫是否有錯誤。如有錯誤修改起來非常麻煩。
第二雙方均為中國國籍在國內登記結婚但一方在國外不能回國的處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若一方不能回國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使當事人就離婚已能達成合意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系。解決方式
(一)雙方能達成合意的解決方式
1國外一方委托國內的朋友或律師作為其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需填寫固定格式的授權委托書離婚意見書授權委托書離婚意見書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認證費用各國使領館不一但費用相對不高如駐日領事館費用約為三千日元左右我駐美紐約領事館約二十美元左右。
2與此同時國內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最好在訴狀上寫明已基本就離婚問題協商一致的事實以求得法院及早開庭迅速快捷地解決case。
3法院擇日開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與被告代理人就離婚問題達成調解書(判決書)一般當日生效一周后可領取生效法律文書。
(二)雙方不能達成合意的解決方式
1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結婚證原告身份證被告國外的住址(護照)以及其他相關證據。
2法院審查立案后一般會詢問原告是否能與被告達成協議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無音信法院會一級級將訴訟文書轉到外交部
通過外交途徑送達。故可能會產生兩種情況
其一被告收到法院傳票后作出答辯法院擇日開庭裁決是否判離
其二將傳票送出三個月被告方仍杳無消息一般法院會再公
告七個月之后缺席判決。應當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決法院一般僅就人身關系作出裁決而對于財產部分法院一般不予處理。
第三雙方為外國公民結婚注冊地在國外現一方在國內有住所的離婚處理方式。
由于各區法院立案庭辦案人員的認識不同立此類案件時可能會遇有一些問題甚至在不同的法院處理方式也各不相同。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對于可以達成調解協議的法院一般受理并作出調解書。但是對于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各法院認識不同。
第四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國外登記結婚離婚的處理。
1首先須將國外頒發的婚姻注冊證書在所在國公證后再到我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然后在國內立案。如果雙方均在中國或雖然國外方在所在國但不予配合解決此案的難點之一在于公證認證的進行。對于來自香港臺灣澳門的結婚登記注冊證書也要履行相關的公證認證手續。以香港為例該結婚注冊證書要經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公證律師進行查證后出具蠟封的公證文書再加中國香港服務公司的轉遞章后才可有效地在中國法院使用。
2將結婚注冊證書公證認證后再連同其他訴訟材料遞交法院引起立案程序。如果雙方離婚合意一般可在一個月內審結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無音信訴訟期間最長可長達一年半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