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夫妻真離婚

導讀:
法院經審理查明1989年春王某與李某結婚。王某遂多次提出離婚要求但遭到李某的反對而未果。為達到早日離婚的目的2003年9月王某經與一女子協商假扮成夫妻持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一起到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并順利拿到離婚證書。當李某得知真相后便立即前往縣民政局要求撤銷該離婚登記。法院認為縣民政局在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各種有效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過程中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和謹慎義務。在李某本人并沒有到場的情況下民政局即草率地為王某發放了離婚證書致使其所作的離婚登記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故依法應予撤銷。那么假夫妻真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經審理查明1989年春王某與李某結婚。王某遂多次提出離婚要求但遭到李某的反對而未果。為達到早日離婚的目的2003年9月王某經與一女子協商假扮成夫妻持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一起到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并順利拿到離婚證書。當李某得知真相后便立即前往縣民政局要求撤銷該離婚登記。法院認為縣民政局在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各種有效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過程中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和謹慎義務。在李某本人并沒有到場的情況下民政局即草率地為王某發放了離婚證書致使其所作的離婚登記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故依法應予撤銷。關于假夫妻真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經審理查明1989年春王某與李某結婚。自2001年起夫妻間便開始產生矛盾并逐步加劇。王某遂多次提出離婚要求但遭到李某的反對而未果。為達到早日離婚的目的2003年9月王某經與一女子協商假扮成夫妻持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一起到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并順利拿到離婚證書。當李某得知真相后便立即前往縣民政局要求撤銷該離婚登記。然而得到的答復是婚姻登記條例僅僅賦予了婚姻登記機關對受到脅迫結婚登記案件的撤銷權并無權撤銷此類離婚登記。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李某遂將縣民政局告上法庭。
法院認為縣民政局在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各種有效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過程中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和謹慎義務。在李某本人并沒有到場的情況下民政局即草率地為王某發放了離婚證書致使其所作的離婚登記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故依法應予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