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離婚協議需注意哪些問題

導讀:
簽訂離婚協議需注意的問題1簽訂“離婚協議”后不離婚就不會發生法律效力。理由很簡單因為“離婚協議”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民商事合同它以解除婚姻關系為首要前提。因此在“離婚條件”尚未成就時只能將這份協議看成“有效成立”但“尚未發生法律效力”。有一天夫妻二人吵架吵得很兇就簽了一份“離婚協議”打算離婚并順帶把財產子女撫養問題都做了詳細約定。2離婚登記時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對財產分割的效力優先于之前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毋庸置疑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時自愿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此時如果對夫妻共同財產重新進行了分配那么可以視為對之前約定內容的變更。那么簽訂離婚協議需注意哪些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簽訂離婚協議需注意的問題1簽訂“離婚協議”后不離婚就不會發生法律效力。理由很簡單因為“離婚協議”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民商事合同它以解除婚姻關系為首要前提。因此在“離婚條件”尚未成就時只能將這份協議看成“有效成立”但“尚未發生法律效力”。有一天夫妻二人吵架吵得很兇就簽了一份“離婚協議”打算離婚并順帶把財產子女撫養問題都做了詳細約定。2離婚登記時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對財產分割的效力優先于之前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毋庸置疑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時自愿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此時如果對夫妻共同財產重新進行了分配那么可以視為對之前約定內容的變更。關于簽訂離婚協議需注意哪些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簽訂離婚協議需注意的問題
1簽訂“離婚協議”后不離婚就不會發生法律效力。
可能看到這很多人都糊涂了為什么雙方自愿簽的協議還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呢?
理由很簡單因為“離婚協議”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民商事合同它以解除婚姻關系為首要前提。
其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條件就是“離婚”除了男女雙方須達成離婚合意之外還應當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或者有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因此在“離婚條件”尚未成就時只能將這份協議看成“有效成立”但“尚未發生法律效力”。
注意
1千萬不要拿“離婚協議”當作“婚內財產協議”來使用。
舉個例子小王(男)和小張(女)是一對夫妻“小兩口兒”在一起過日子也算恩愛只是偶爾吵吵架斗斗嘴但也沒有什么原則性的矛盾。
有一天夫妻二人吵架吵得很兇就簽了一份“離婚協議”打算離婚并順帶把財產子女撫養問題都做了詳細約定。但是兩個人今天吵架明天就和好了這份“離婚協議”也被扔在了角落里。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有一天“小兩口兒”真的鬧僵了打算訴訟離婚一方在法庭上要求按照這份“離婚協議”約定的內容來分割財產此時法院顯然不會將其作為分割財產的依據。理由很簡單小張將“離婚協議”當作“婚內財產協議”來使用了別忘了我們前文所講的“離婚協議”在真正離婚前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律師提醒如果小王和小張在此之前只是對夫妻財產進行約定簽訂了一份“婚內財產協議”而沒有涉及離婚條件的話那么雙方在任何時候只要產生離婚糾紛就可以請求法院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來進行分割。
2離婚登記時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對財產分割的效力優先于之前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
毋庸置疑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時自愿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此時如果對夫妻共同財產重新進行了分配那么可以視為對之前約定內容的變更。
故當先簽訂的“婚前財產協議”與后簽訂的“離婚協議”對財產分割問題發生沖突時后者的法律效力要優先于前者。
鑒于其在司法實踐中也許會存在一些爭議所以筆者旨在為大家提供一個參考作用具體案件請以各地法院判決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