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月內絕對不能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嗎

導讀:
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有一個原則“一事不再理”。判決生效之后當事人就不能夠再依據同一事實同一理由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只能申請再審。婚姻關系是對個人非常重要的一種人身關系所以法律把離婚案件排除“一事不再理”的范圍目的就是如果當事人實在是要解除婚姻關系法院就給他們這樣的機會。問題2六個月內絕對不能再次提出離婚嗎?分析法律規定的六個月期限不是絕對的在特殊情況下原告一方在不滿六個月的時候也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法律規定六個月內不準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并不是絕對的如果在這六個月內發生新情況有新理由則可以不受這個規定的約束原告完全有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二次離婚訴訟。那么六個月內絕對不能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有一個原則“一事不再理”。判決生效之后當事人就不能夠再依據同一事實同一理由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只能申請再審。婚姻關系是對個人非常重要的一種人身關系所以法律把離婚案件排除“一事不再理”的范圍目的就是如果當事人實在是要解除婚姻關系法院就給他們這樣的機會。問題2六個月內絕對不能再次提出離婚嗎?分析法律規定的六個月期限不是絕對的在特殊情況下原告一方在不滿六個月的時候也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法律規定六個月內不準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并不是絕對的如果在這六個月內發生新情況有新理由則可以不受這個規定的約束原告完全有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二次離婚訴訟。關于六個月內絕對不能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問題1第一次起訴離婚失敗或者經過調解和好之后如果反悔還能夠提起離婚訴訟嗎?
分析可以但是一般情況下原告要忍受六個月的時間。也就是說在原來的判決生效之后或者和好撤訴不滿六個月的期間沒有新的情況新的理由的話原告以完全相同的理由起訴離婚法院是不受理的。
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有一個原則“一事不再理”。也就是說一般的民事案件(排除離婚案件)在敗訴之后在上訴期間沒有提出上訴判決就生效了。判決生效之后當事人就不能夠再依據同一事實同一理由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只能申請再審。但是婚姻案件是一個例外比如說一方起訴離婚法院沒有準許經過上訴期判決生效并不代表當事人就不能在起訴離婚了事實上經過六個月當事人就可以再次起訴。
婚姻關系是對個人非常重要的一種人身關系所以法律把離婚案件排除“一事不再理”的范圍目的就是如果當事人實在是要解除婚姻關系法院就給他們這樣的機會。但是法律給了當事人一個六個月的期限這六個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期限給了當事人一個緩沖的時間段冷靜地考慮夫妻之間的問題希望能夠在一段時間內緩和夫妻間的關系從而達到使夫妻和好的目的但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實已經完全破裂法律也不勉強還是給與當事人訴請離婚的機會可見法律設置六個月的期限立法者是有著良苦用心的。
問題2六個月內絕對不能再次提出離婚嗎?
分析法律規定的六個月期限不是絕對的在特殊情況下原告一方在不滿六個月的時候也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
法律規定六個月內不準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并不是絕對的如果在這六個月內發生新情況有新理由則可以不受這個規定的約束原告完全有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二次離婚訴訟。
司法實踐中類似的新情況一般包括實施了有嚴重傷害后果的行為比如案例中范誠的行為就是非常典型的一個例子以及被告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可能影響另一方的合法權益等如果不盡快進行離婚訴訟那么后果可能對另一方非常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