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嗎

導讀:
如果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已經共同生活一段時間了婚前給付彩禮并沒有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的是不能要求返還彩禮的。故如果要求返還彩禮的一方對婚約的破裂存在過錯而另一方并無任何過錯即使請求方存在生活困難也不應再支持其返還彩禮的請求。因給付一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的彩禮返還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四)雖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雙方已經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風俗辦理了婚禮的彩禮已經轉化為共同財產的或者已經轉化為嫁妝的一般不予返還(五)結婚后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返還(六)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那么離婚后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已經共同生活一段時間了婚前給付彩禮并沒有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的是不能要求返還彩禮的。故如果要求返還彩禮的一方對婚約的破裂存在過錯而另一方并無任何過錯即使請求方存在生活困難也不應再支持其返還彩禮的請求。因給付一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的彩禮返還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四)雖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雙方已經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風俗辦理了婚禮的彩禮已經轉化為共同財產的或者已經轉化為嫁妝的一般不予返還(五)結婚后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返還(六)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關于離婚后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嗎
滿足一定條件是可以的。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要求返還彩禮的法院會考慮雙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時間的長短來綜合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比例。如果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已經共同生活一段時間了婚前給付彩禮并沒有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的是不能要求返還彩禮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其中“生活困難”的認定
根據解釋一是指一方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解釋二“生活困難”的解釋應當與解釋一相一致同樣應為絕對的生活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后造成一方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的財產受到損失不是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國雖然不承認婚約的法律效力但合法的婚約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故如果要求返還彩禮的一方對婚約的破裂存在過錯而另一方并無任何過錯即使請求方存在生活困難也不應再支持其返還彩禮的請求。比如請求返還彩禮方婚內出軌并離家出走導致婚姻關系的破裂離婚訴訟中其提出返還彩禮的請求法院不應支持該請求。
司法實踐中對于彩禮返還請求的處理
(一)數額較小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二)戀愛中純粹自愿贈與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三)返還時要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因給付一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的彩禮返還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雖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雙方已經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風俗辦理了婚禮的彩禮已經轉化為共同財產的或者已經轉化為嫁妝的一般不予返還
(五)結婚后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返還
(六)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