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訴離婚嗎,應該怎么做

導讀:
對方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訴離婚嗎,應該怎么做可以起訴離婚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進行一管轄權的確定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一方提起離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離婚之訴。但對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中所采取的證明方式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一方親戚或雙方親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會或居委會所出具的證明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證明被告單位出具的證明。二應訴材料的送達由于離婚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正常采取的方式只有公告送達。故而該類案件只要能確定被告下落不明時間在一年以上應當準予離婚。那么對方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訴離婚嗎,應該怎么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方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訴離婚嗎,應該怎么做可以起訴離婚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進行一管轄權的確定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一方提起離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離婚之訴。但對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中所采取的證明方式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一方親戚或雙方親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會或居委會所出具的證明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證明被告單位出具的證明。二應訴材料的送達由于離婚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正常采取的方式只有公告送達。故而該類案件只要能確定被告下落不明時間在一年以上應當準予離婚。關于對方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訴離婚嗎,應該怎么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方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訴離婚嗎,應該怎么做
可以起訴離婚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進行
一管轄權的確定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一方提起離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離婚之訴。
但對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中所采取的證明方式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一方親戚或雙方親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
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會或居委會所出具的證明
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被告單位出具的證明。對派出所和村(居)委會的證明因基層組織與被告的居住生活最為緊密有能力獲知被告的去向且無個人情感因素對其證明的效力可以相信。
二應訴材料的送達
由于離婚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正常采取的方式只有公告送達。
離婚案件公告送達的方式通常采取的是當地張貼公告和報紙公告。當地張貼公告的優點是
1當地知道被告下落的群眾可以及時通知被告
2原告的離婚訴訟可以在群眾中引起反響法官可能接收到有利于被告的信息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判決
3當地張貼公告能夠減少時間減少程序節省資源。
但對于下落不明一方是外地人的通過報紙公告和當地張貼公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更有利于保護被告的權利。
三案件的判決
民法典準予離婚所確定的原則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配偶的一方應當知道另一方的去向如果不讓對方知道自己在何處夫妻之間的各項義務也就無法履行夫妻關系形同虛設更談不上有何夫妻感情。故而該類案件只要能確定被告下落不明時間在一年以上應當準予離婚。如果下落不明的一方是外地人經郵寄戶籍所在地亦無人接收的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因為戶籍登記中有很多“空掛戶”僅依據戶籍登記確定公告送達很可能會導致當事人失去舉證的權利。因此對該類案件第一次訴訟判決不準離婚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