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合法第一繼承人,包括哪些人

導讀:
何為合法第一繼承人,包括哪些人是指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針對第二順序繼承人而言。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繼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繼承人沒有能力和條件盡扶養義務,都不適用該規定。那么何為合法第一繼承人,包括哪些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何為合法第一繼承人,包括哪些人是指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針對第二順序繼承人而言。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繼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繼承人沒有能力和條件盡扶養義務,都不適用該規定。關于何為合法第一繼承人,包括哪些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何為合法第一繼承人,包括哪些人
是指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針對第二順序繼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論男女繼承權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根據1985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相關知識:法定繼承遺產如何分配
1、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均等根據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
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相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兩個條件的,才能在遺產分配時給予適當照顧。所謂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繼承人相比生活質量比較差。這里的適當照顧是指分割遺產時,一般以該繼承人分得遺產能滿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繼承人遺留下的遺產特別多,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就可以足額保證有特殊苦難的繼承人的生活,就沒有必要加以照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里包含兩個條件:首先,被繼承人經濟上或生活上有困難,需要繼承人扶助;其次,繼承人有條件和能力,卻不扶養被繼承人。兩者需要同時具備。如果被繼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繼承人沒有能力和條件盡扶養義務,都不適用該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