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還有有效期嗎

導讀:
遺產繼承還有有效期嗎一般來說,訴訟時效期是三年。《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因為2017年10月1日開始生效的《民法總則》將訴訟時效改為了三年,所以這里繼承權的訴訟時效應為三年。所謂的繼承開始是指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時開始。或者失蹤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失蹤人的死亡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繼承開始后,關于繼承權糾紛應當在繼承開始后20年內行使,超過后法院則不再受理。那么遺產繼承還有有效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產繼承還有有效期嗎一般來說,訴訟時效期是三年。《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因為2017年10月1日開始生效的《民法總則》將訴訟時效改為了三年,所以這里繼承權的訴訟時效應為三年。所謂的繼承開始是指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時開始。或者失蹤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失蹤人的死亡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繼承開始后,關于繼承權糾紛應當在繼承開始后20年內行使,超過后法院則不再受理。關于遺產繼承還有有效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產繼承還有有效期嗎
一般來說,訴訟時效期是三年。
《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因為2017年10月1日開始生效的《民法總則》將訴訟時效改為了三年,所以這里繼承權的訴訟時效應為三年。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所謂的繼承開始是指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時開始。或者失蹤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失蹤人的死亡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繼承開始后,關于繼承權糾紛應當在繼承開始后20年內行使,超過后法院則不再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