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老公去世辦理繼承權有效期是多久

導讀:
遺產分割后,遺產已經變成繼承人的財產,此時放棄的是所有權而不是繼承權。比如,放棄繼承權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撫養、扶養、贍養義務,或其他債務履行的,放棄無效。繼承人放棄繼承后翻悔的,須在遺產處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承認。那么民法典老公去世辦理繼承權有效期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產分割后,遺產已經變成繼承人的財產,此時放棄的是所有權而不是繼承權。比如,放棄繼承權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撫養、扶養、贍養義務,或其他債務履行的,放棄無效。繼承人放棄繼承后翻悔的,須在遺產處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承認。關于民法典老公去世辦理繼承權有效期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老公去世辦理繼承權有效期是多久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遺囑繼承一般是由被繼承者死亡了之后這份遺囑才會生效;但對于有效的期限一般需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辦理完成,而對于遺囑一般在死亡之前是沒有任何的時間限制,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法律規定的流程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二、繼承權放棄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第一,必需是繼承人本人作出放棄的表示,他人包括繼承人的監護人都無權放棄。
第二,繼承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放棄繼承權須在特定時間作出?!睹穹ǖ洹?2021.1.1生效)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須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表示。遺產分割后,遺產已經變成繼承人的財產,此時放棄的是所有權而不是繼承權。
第四,繼承人放棄繼承不得損害他人利益。比如,放棄繼承權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撫養、扶養、贍養義務,或其他債務履行的,放棄無效。
第五,放棄繼承權須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訴訟前放棄的,須以書面方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表示,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為有效;在訴訟中,繼承人口頭向法院表示放棄的,繼承人在筆錄中簽名,該放棄也有效。繼承人放棄繼承后翻悔的,須在遺產處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承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