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需要死亡證明原件嗎

導讀:
繼承需要死亡證明原件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的,所以繼承遺產時一般需要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而證明最好是原件。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第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那么繼承需要死亡證明原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需要死亡證明原件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的,所以繼承遺產時一般需要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而證明最好是原件。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第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關于繼承需要死亡證明原件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需要死亡證明原件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的,所以繼承遺產時一般需要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而證明最好是原件。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第二十四條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遺產繼承的方式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囑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