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的放棄繼承權有法律效力嗎

導讀:
手寫的放棄繼承權有法律效力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放棄繼承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即可,手寫的也算是明確表示。被放棄的繼承份額應當在參加繼承的繼承人中分配。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那么手寫的放棄繼承權有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手寫的放棄繼承權有法律效力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放棄繼承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即可,手寫的也算是明確表示。被放棄的繼承份額應當在參加繼承的繼承人中分配。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關于手寫的放棄繼承權有法律效力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手寫的放棄繼承權有法律效力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放棄繼承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即可,手寫的也算是明確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5條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放棄繼承是無條件的,繼承人不得以轉讓繼承權為條件放棄繼承。被放棄的繼承份額應當在參加繼承的繼承人中分配。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