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款是否能按照遺產繼承

導讀:
沒有分得補償款的村民,認為應當分得補償款,可以以村委會為被告提起訴訟;村委會在補償款分配后,自通過分配方案的村民會議閉會之日起3個月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人民法院確認該村民(人員)應否分得正地補償款。在人民法院法律文書生效后,確定村民分配資格的,由村委會在提存的金額中依法發放;否定村民分配資格的,由村委會對應當發放的對象,在法律文書生效后30天內,再次平均分配補充發放。那么征地補償款是否能按照遺產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分得補償款的村民,認為應當分得補償款,可以以村委會為被告提起訴訟;村委會在補償款分配后,自通過分配方案的村民會議閉會之日起3個月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人民法院確認該村民(人員)應否分得正地補償款。在人民法院法律文書生效后,確定村民分配資格的,由村委會在提存的金額中依法發放;否定村民分配資格的,由村委會對應當發放的對象,在法律文書生效后30天內,再次平均分配補充發放。關于征地補償款是否能按照遺產繼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征地補償款是否能按照遺產繼承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征地補償款是屬于全體村民所有的,征地補償款分配給被繼承人的,可以按遺產進行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四條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二、農村自治組織土地補償分配決議的程序
1、分配決議會議的籌備。由村民委員會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對屬于全體村民土地征收補償款的分配,由村民委員會籌備分配決議會議的前期事宜。包括征地數目、位置、征地款項、本村成員的數量、姓名、聯系方式等事宜。
2、村民委員會向村民通知各小組提交分配方案草案。在妥善籌備以后,由村委員以通知村民,以小組為單位提交分配方案草案或者村委會提交分配方案草案交村名討論,討論自通知發出之日起不少于15天。
3、村委會起草分配方案。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村委會起草土地征收補償款的分配方案草案。
4、村民會議的通知。由于現實生活中,村民代表會議程序和規則的雜亂無序和易導致侵害農民利益發生,所以對于土地分配方案的討論通過應該僅以村民會議為準。村委會在會議召開10天前通知村民開會。
5、討論通過分配方案,形成分配決議。由到會的全體村民人數的三分之二多數票數通過。不能參加分配會議的,可以在開會前通知村委會,以書面形式委托其他村民代為投票通過,一人接受委托人數不超過三人。不能通過分配方案的,村民會議可以召開三次。第三次仍達不到全體村民人數三分之二多數票數的,可以以二分之一票數通過。
6、保留爭議人員的份額。對與通過的分配方案仍然有村民有反對意見或者異議的,先行按照爭議的人數提取補償費分配金額,保留在村委會專門賬戶中。
7、發放分配方案確定的沒有爭議人員的金額。通過分配方案后10天內,村委會發放征地補償款。發放方式可以以個人為對象,也可以以家庭為對象。
8、人民法院確定爭議人員應否得到土地補償款。沒有分得補償款的村民,認為應當分得補償款,可以以村委會為被告提起訴訟;村委會在補償款分配后,自通過分配方案的村民會議閉會之日起3個月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人民法院確認該村民(人員)應否分得正地補償款。
9、再次分配征地補償款。在人民法院法律文書生效后,確定村民分配資格的,由村委會在提存的金額中依法發放;否定村民分配資格的,由村委會對應當發放的對象,在法律文書生效后30天內,再次平均分配補充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