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權利嗎

導讀: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據國家法律和與土地所有人簽訂的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繼承需要的資料: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雙面)涉稅證明和其他規定的材料。那么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權利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據國家法律和與土地所有人簽訂的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繼承需要的資料: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雙面)涉稅證明和其他規定的材料。關于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權利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權利嗎
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權利。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據國家法律和與土地所有人簽訂的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主要分為兩種:
1、劃撥土地使用權: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將土地劃撥給本集體村民使用,且劃撥后,不得私自轉讓,出租等。
2、出讓土地使用權: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可以將土地進行出租、抵押、轉讓等,但必須遵守出讓合同約定,不得隨意修改土地用途,但可以依法再轉讓、抵押、出租等。
土地使用權繼承需要的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雙面)
(4)涉稅證明和其他規定的材料。
二、土地使用權怎么繼承
(1)申請人到辦理窗口提交所需要的申請材料后由受理的工作人員當場審查材料是否齊全,不齊全的話需要出具《缺件通知書》。
(2)若是材料齊全就會出具《受理承諾單》,再上報國土局進行審批。
一般承諾時限為受理后的15~20個工作日。若是要繳納出讓金的要根據當年當地標準進行繳納,證書的工本費和其他費用以當地財政局公布的費用標準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