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繼承開始后的通知有哪些規(guī)定

導讀:
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不過,雖然放棄繼承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但是放棄繼承財產(chǎn)需要符合法律上的規(guī)定,否則將不能取得自己想要的法律后果。得在繼承開始后,遺產(chǎn)分割前做出。放棄繼承權時,繼承人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以繼承人還小的時候一般是不能放棄繼承權的,就算是有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為主張。那么民法典的繼承開始后的通知有哪些規(guī)定。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不過,雖然放棄繼承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但是放棄繼承財產(chǎn)需要符合法律上的規(guī)定,否則將不能取得自己想要的法律后果。得在繼承開始后,遺產(chǎn)分割前做出。放棄繼承權時,繼承人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以繼承人還小的時候一般是不能放棄繼承權的,就算是有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為主張。關于民法典的繼承開始后的通知有哪些規(guī)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的繼承開始后的通知有哪些規(guī)定
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zhí)行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條【繼承開始后的通知】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zhí)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二、放棄繼承財產(chǎn)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嗎
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chǎn)時,是否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首先得先明確繼承的法律行為。
而當前法律上明確規(guī)定的是,放棄繼承財產(chǎn)的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因此不需要得到其他人的回應,便可以獲得放棄的效果。并且,實踐中以下幾種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
1、訂立遺囑;
2、放棄繼承權;
3、撤銷委托代理;
4、免除債務;
5、追認無權代理;
6、發(fā)布懸賞廣告。
不過,雖然放棄繼承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但是放棄繼承財產(chǎn)需要符合法律上的規(guī)定,否則將不能取得自己想要的法律后果。
按規(guī)定,放棄繼承財產(chǎn)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
1、時間。得在繼承開始后,遺產(chǎn)分割前做出。
2、方式。繼承人放棄繼承財產(chǎn)時,需要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來,并不能以默示的方式,比如口頭上明確表示,或是書面表示放棄的,都是正確放棄繼承權的方式。
3、民事行為能力。放棄繼承權時,繼承人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以繼承人還小的時候一般是不能放棄繼承權的,就算是有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為主張。
4、真實意思表示。跟一般訂立合同時一樣,要是被人欺騙、威脅或者脅迫的情況下主張放棄繼承財產(chǎn)的,比如其他繼承人強迫繼承人棄權的,那么就不算是真實意思表示,而且這種放棄還會被認定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