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遺囑可以明確子女無權繼承嗎

導讀: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二是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其他繼承人生命的行為。那么民法典遺囑可以明確子女無權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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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遺囑可以明確子女無權繼承嗎
民法典規定,被繼承人可以在遺囑中明確子女無繼承權,但同時需要在遺囑中明確遺產由誰來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二、繼承權喪失的情形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也不論是否受到刑事責任的追究,都喪失繼承權。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繼承人為爭奪遺產殺害其他繼承人的行為,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主觀上有殺害其他繼承人的故意,且具有爭奪遺產的目的。二是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其他繼承人生命的行為。
3、遺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是指依法負有法定義務且具有扶養能力的繼承人,對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繼承人,故意不履行扶養義務的行為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囑是被繼承人生前做出的于其死亡后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是被繼承人生前對自己的財產做出的處分決定,是被繼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處置其合法財產的法律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