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主張非法同居期間的贈與作廢可以嗎

導讀: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被告劉某某取得上述財物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了不當利益,造成了原告的損失,屬不當得利行為,依法應予返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屬于實踐合同,基于贈與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贈與物一旦完成交付贈與行為便已有效,法律應該予以保護。婚外同居是違法行為,然而婚外同居而產生的財產給付,不宜一概認定為無效,贈與行為與同居行為既有聯系又相互獨立。那么老婆主張非法同居期間的贈與作廢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被告劉某某取得上述財物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了不當利益,造成了原告的損失,屬不當得利行為,依法應予返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屬于實踐合同,基于贈與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贈與物一旦完成交付贈與行為便已有效,法律應該予以保護。婚外同居是違法行為,然而婚外同居而產生的財產給付,不宜一概認定為無效,贈與行為與同居行為既有聯系又相互獨立。關于老婆主張非法同居期間的贈與作廢可以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主張。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合法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原告郭某某背著配偶將出資購買和裝修的房產及購買的家具、家用電器,交付給與其有不正當關系的被告劉某某,違背了公序良俗和社會道德,違反了《民法典》的規定,其行為應認定為無效。被告劉某某取得上述財物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了不當利益,造成了原告的損失,屬不當得利行為,依法應予返還。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屬于實踐合同,基于贈與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贈與物一旦完成交付贈與行為便已有效,法律應該予以保護。婚外同居是違法行為,然而婚外同居而產生的財產給付,不宜一概認定為無效,贈與行為與同居行為既有聯系又相互獨立。對于贈與人真實的意思表達,根據民法上意思自治原則,應當認定為有效。
不可否認,婚外同居期間的贈與是為了建立、鞏固或維系非法同居關系,這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然而公序良俗原則并不是考察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唯一標準,對于原則的適用應持謹慎態度,原則往往具有貫徹始終而又隱而不發的屬性,適用原則處理案件應謀定而后動。此外,還可以借鑒不法原因給付理論,對于不法原因僅在贈與人一方或雙方都存在過錯的,對婚外贈與合同的效力的認定應當堅持維持現狀的原則,已為給付不得請求返還,未為給付也不得主張履行。對于不法原因僅存在于收受方的,應依據不當得利原理要求其返還。但當婚外贈與行為嚴重侵害到配偶、子女或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的,權利受損人可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