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財物是否返還

導讀:
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還財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那么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財物是否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還財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關于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財物是否返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財物能否返還
未婚同居期間不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財產如何認定,未婚同居財產如何處理分割等一系列問題,還包括未婚同居期間債權債務如何處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間贈與能否返還的問題。
1、同居前,一方贈與給另外一方財物的,可以比照贈與法律關系予以處理。
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還財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二、未婚同居財產分割糾紛如何處理
第一步,對全部財產進行清點和估算。
先確定哪些是屬于私人財產,哪些是屬于共同財產。然后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并經雙方認可。
第二步,確認每一項財產的產權,即搞清每一項財產應該屬于誰。
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開始共同生活后,雙方會共同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家具、家用電器、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股票、期貨、債券、藝術品、古董、名貴寵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購置這些財產時,如果雙方當時沒有做任何約定,從理論上講,應該這樣確認產權:以誰的名義登記、落戶的,產權就歸誰(如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藝術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記的,原則上由誰購買、使用、照顧、保管就歸誰。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使用或照顧、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電器、家具、寵物等),則應通過協商,決定由一方完整地獲得該財產,而另一方則獲得相應的價值補償(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債權、股權、期權、其他財產的所有權、實物等)。不適用上述原則的,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步,對財產進行合理的分割。
因為產權所反映的狀態,并非為合理或真實的狀態,雙方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對產權進行合理的調整和分割。具體方法因案而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