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登記結婚的規定是什么

導讀:
申請登記結婚的規定是什么《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結婚的,法律要求他們必須進行結婚登記,是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得到有效貫徹實行,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發生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對于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要求登記結婚的,應按最高人民法院就此類問題的司法解釋處理。那么申請登記結婚的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登記結婚的規定是什么《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結婚的,法律要求他們必須進行結婚登記,是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得到有效貫徹實行,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發生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對于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要求登記結婚的,應按最高人民法院就此類問題的司法解釋處理。關于申請登記結婚的規定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登記結婚的規定是什么
《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男女雙方自愿結婚的,法律要求他們必須進行結婚登記,是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得到有效貫徹實行,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發生違反婚姻法的行為。這對于公民來說,是有利無害的好事。
對于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要求登記結婚的,應按最高人民法院就此類問題的司法解釋處理。即:同居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婚姻登記機笑可認定為事實婚姻系,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令其補辦結婚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如果同居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則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并責令其解除同居關系,不能按事實婚姻對待,如果雙方要求登記結婚,應按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經審查了解,認定雙方均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準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確立其夫妻關系。
《婚姻法》
第五條結婚必須配偶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民法典》(2022.1.1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自愿】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