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生效的離婚合同是否可申請強制執行

導讀:
在我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運用國家強制力,依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對當事人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認的債權予以公力救濟而進行的司法活動,法律對能夠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有明確的規定。這時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約定內容時,另一方可憑離婚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履行,并且根據法院將來生效的判決或調解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那么憑生效的離婚合同是否可申請強制執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運用國家強制力,依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對當事人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認的債權予以公力救濟而進行的司法活動,法律對能夠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有明確的規定。這時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約定內容時,另一方可憑離婚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履行,并且根據法院將來生效的判決或調解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關于憑生效的離婚合同是否可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憑生效的離婚協議是否可申請強制執行
不可以。
在我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運用國家強制力,依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對當事人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認的債權予以公力救濟而進行的司法活動,法律對能夠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有明確的規定。
而協議離婚是我國離婚方式中的一種,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自愿離異,并同時就離婚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協議,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其從本質上講只是離婚的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的一種合意,是一種“合同”,不屬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因此不能就離婚協議書的財產內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離婚協議不能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那季某的權益如何保障呢?這時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約定內容時,另一方可憑離婚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履行,并且根據法院將來生效的判決或調解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