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離婚有什么不足弊端

導讀:
協議離婚有什么不足弊端一、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常常留有隱藏對于離婚協議的內容,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由于當事人的法律素質有限,因此,協議書中涉及財產、子女、債權債務的處分,往往考慮不周全,措辭不嚴謹,容易產生糾紛。協議離婚后,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的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那么合同離婚有什么不足弊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有什么不足弊端一、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常常留有隱藏對于離婚協議的內容,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由于當事人的法律素質有限,因此,協議書中涉及財產、子女、債權債務的處分,往往考慮不周全,措辭不嚴謹,容易產生糾紛。協議離婚后,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的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關于合同離婚有什么不足弊端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有什么不足弊端
一、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常常留有隱藏
對于離婚協議的內容,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由于當事人的法律素質有限,因此,協議書中涉及財產、子女、債權債務的處分,往往考慮不周全,措辭不嚴謹,容易產生糾紛。加上有些婚姻登記機關往往的對離婚協議的內容審查不嚴格,在審核相關離婚協議時,更無法預見離婚協議書中隱藏的風險,或對一方當事人不利的因素,導致留有隱患。
二、在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效力
協議離婚的協議書內容,不像法院的判決和調解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協議離婚后,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的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通過法院達成的調解離婚,或是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才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當一方不履行調解書或判決書的內容時,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通過強制措施使對方必須履行義務,更有保障。
三、對于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從訴訟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法律賦予一方當事人離婚后一年內從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協議離婚涉及問題有哪些
協議離婚涉及問題包括夫妻雙方婚后財產,協議給夫妻某一方,那么夫或妻賣房時就需要另一方簽字配合過戶;孩子撫養問題,如果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不給撫養費,那么另一方需要去法院起訴后才能強制執行。相反,如果是法院判決的房屋歸屬,那么可以直接拿判決書去房管局進行房屋買賣,撫養費則不必再次起訴,而是拿判決書強制執行撫養費。具體如下:
1、對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雙方無法協商,有爭議的情況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誰當原告,誰當被告一般是沒有限制的。但是如果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2、在財產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財產仍然歸一方所有,不因婚姻關系存續時間而轉化。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例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等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共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在子女撫養的問題上,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