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合同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什么

導讀: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什么離婚登記提交的材料,如下所述: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應事先準備好,打印還是手寫沒有統一要求,簽名處最好空置,當場簽署。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那么辦理合同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什么離婚登記提交的材料,如下所述: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應事先準備好,打印還是手寫沒有統一要求,簽名處最好空置,當場簽署。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關于辦理合同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什么
離婚登記提交的材料,如下所述: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流程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民法典》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3、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應事先準備好,打印還是手寫沒有統一要求,簽名處最好空置,當場簽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區縣婚姻登記機關要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必須親自書寫,不能打印,如閔行區和普陀區。所以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前,最好同所在區縣的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聯系一下,問清所需帶的材料,準備齊全,省得白跑浪費時間。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摁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摁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形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