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與正常債務能否抵銷

導讀:
比如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后是否還要繼續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協商確定。那么違約責任與正常債務能否抵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比如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后是否還要繼續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協商確定。關于違約責任與正常債務能否抵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違約責任與正常債務能否抵銷
1、違約責任的債務和正常債務如果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有權要求抵銷債務或者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抵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條債務法定抵銷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條債務約定抵銷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1)繼續履行
指合同義務沒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直至達到合同目的。此種情況多適用于標的物是特定的必須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況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種型號或規格的元器件。
(2)采取補救措施
指履行債務的標的物品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在不需繼續履行而只需采取適當補救措施時即可達到合同目的或守約方認為滿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違約金
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或各方違約時違約方要支付給守約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以彌補守約方損失同時兼有懲罰違約行為作用的違約責任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后是否還要繼續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協商確定。但是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4)賠償金
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因違約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害的按實際損害數額給予賠償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