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合伙開店債務承擔如何分配

導讀:
我國立法基本是采取連帶主義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伙人之所以承擔連帶責任基于合伙財產的共有性質及合伙人對第三人的共同行為產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是不以當事人之間有無約定或有無相反約定為轉移的法定責任。第四十條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如果合伙協議根據新合伙人入伙時的具體情況約定新合伙人對其入伙前的企業債務不承擔責任的這一做法是正確的。那么兩人合伙開店債務承擔如何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立法基本是采取連帶主義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伙人之所以承擔連帶責任基于合伙財產的共有性質及合伙人對第三人的共同行為產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是不以當事人之間有無約定或有無相反約定為轉移的法定責任。第四十條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如果合伙協議根據新合伙人入伙時的具體情況約定新合伙人對其入伙前的企業債務不承擔責任的這一做法是正確的。關于兩人合伙開店債務承擔如何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兩人合伙開店債務承擔如何分配
1、合伙人對合伙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
由于合伙企業及其責任財產的特殊性各國法律從維護交易秩序、債權人合法權益保障合伙經營的自身發展出發無不規定合伙人對合伙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我國法律規定合伙債務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型聯營的債務由聯營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責任。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清償責任用其在合伙企業出資以外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無論是個人合伙還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應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承擔合伙債務的清償責任。
2、合伙人對合伙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
對合伙人是否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體現為分擔主義與連帶主義區別。我國立法基本是采取連帶主義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伙企業解散后合伙人對合伙債務仍負連帶責任。合伙人之所以承擔連帶責任基于合伙財產的共有性質及合伙人對第三人的共同行為產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是不以當事人之間有無約定或有無相反約定為轉移的法定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原對合伙型聯營企業的債務并未規定聯營各方對外必須承擔連帶責任。后來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明確為連帶主義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債務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聯營各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對聯營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
3、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的是補充清償責任。
在確定以合伙財產和合伙人個人財產清償債務的順序上各國法律對此規定了兩種不同的原則并存主義和補充連帶主義。適用不同的原則所導致的責任截然不同在前者合伙人承擔的是直接清償責任在后者合伙人承擔的是補充清償責任。
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九條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二、入伙時要承擔入伙前的債務嗎
新入伙的合伙人仍應對入伙前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同等責任即無限連帶責任這是一般情況
同時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納新合伙人入伙達到轉嫁債務的目的避免合伙企業對新合伙人的欺詐行為發生保護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合伙協議另有約定者除外。
就是說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就合伙關系有特殊的約定法律保護合法并符合社會公序良俗的入伙協議約定的法律效力。
如果合伙協議根據新合伙人入伙時的具體情況約定新合伙人對其入伙前的企業債務不承擔責任的這一做法是正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