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糾紛追加債務人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第六百八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在保證合同中如無具體的專門約定應認為是擔保主債權全部。保證合同對違約金采取限制性做法要求違約金條款必須是與主債權條款成立。那么保證合同糾紛追加債務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第六百八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在保證合同中如無具體的專門約定應認為是擔保主債權全部。保證合同對違約金采取限制性做法要求違約金條款必須是與主債權條款成立。關于保證合同糾紛追加債務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保證合同糾紛追加債務人嗎
保證合同糾紛要不要追回債務人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需要起訴債務人經強制執行仍然不能償還債務的保證人才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債權的范圍
(一)主債權的全部。在保證合同中如無具體的專門約定應認為是擔保主債權全部。
(二)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約定兩種法定利息如遲延履行所生之利息(遲延利息)本來就是由主債權派生的應屬保證之列無疑而約定利息或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利息雖也是從屬于主債權的但只有在保證合中加以約定的才可計入保證擔保的范圍當然如約定利息顯失公平或法律有專門限定的則應作適當調整或依法定利息執行。
(三)違約金。只有因主債權所生之違約金才能予以保證擔保。違約金雖說具有從屬性但有一定的獨立性需在主債權之外另行簽訂違約金合同或者另立獨立的條款。保證合同對違約金采取限制性做法要求違約金條款必須是與主債權條款成立。
(四)損害賠償。由主債而生的損害賠償之債屬于保證范圍。在這種情況下不論損害賠償之債的發生是因為債務不履行還是遲延履行只要歸結到債務人頭上的保證人就有代為賠償或連帶賠償責任的義務。
(五)實現債權的費用。如代理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等原則上都是債權生出的負擔當列于保證范圍之內。因此建議在約定實現債權的費用一項中約定“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等”以減少糾紛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