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被許可人和受讓人違約責任有什么規定

導讀:
受讓人承擔違約責任參照適用前款規定。按照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那么民法典的被許可人和受讓人違約責任有什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讓人承擔違約責任參照適用前款規定。按照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關于民法典的被許可人和受讓人違約責任有什么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的被許可人和受讓人違約責任有什么規定
被許可人不按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受讓人違約的承擔許可人同樣的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三條被許可人和受讓人違約責任被許可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未經許可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受讓人承擔違約責任參照適用前款規定。
二、受讓人未支付轉讓費的該在何時起訴
實踐中受讓人沒有按時支付轉讓費經讓與人合理催告后仍沒有付款的讓與人可以隨時起訴索償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按照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要求其進行賠償損失。
至于該在何時進行起訴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自行確定的沒有限定的時間。如受讓人因瀕臨破產而無法支付轉讓費的就應該及時咨詢律師盡早采取法律途徑追責索償避免受讓人破產導致無錢擔責。
此外盡管經催告后受讓方不付款讓與人是可以隨時起訴但并不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情況下訴訟時效為兩年即自讓與人知道或應當知道違約事由之日起算兩年內讓與人沒有起訴的法院不在保護。換句話說就是超兩年未到法院起訴的法院不在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
當然了這也不是說時間超過了兩年就不能再起訴了要正當理由中止、中斷訴訟時效的超過兩年仍可以到法院起訴的。如讓與人一直有向受讓人追責的就可能會導致起訴時間可以超過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