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申請清算能否轉成重組

導讀:
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并予以公告。該種方案適用于能尋找到對債務人所在行業有投資意向且有相應資金能力的投資方。那么債務人申請清算能否轉成重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并予以公告。該種方案適用于能尋找到對債務人所在行業有投資意向且有相應資金能力的投資方。關于債務人申請清算能否轉成重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務人申請清算能否轉成重組
債務人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后法院受理破產清算的債務人在被宣告破產清可以申請進行破產重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二、非上市公司的破產重整模式
從具體操作模式上看非上市公司重整一般有以下幾種模式
1、原有股權不變債務人繼續經營
該種模式是指保持債務人原來的股權結構不變由債務人通過持續經營的獲得的利潤償還破產債權。主要適用于那些經營利潤好而且生產經營的核心資產未被抵押或者抵押權人同意暫緩行使抵押權因而不影響持續經營的企業。
2、債轉股調整債務人股權結構以實現債務人減債償還的目的
債務人的原出資人將其股權無償(或者低價)轉給選擇債轉股的債權人。采用該種模式有利于減少用于償還普通債權人所需的現金使重整期間的生產經營資金更加充裕重整計劃得以順利實施。
3、引進戰略投資人
該種方案通過引進戰略投資人對債務人進行投資由戰略投資人按照重整計劃的規定清償債務。該種方案適用于能尋找到對債務人所在行業有投資意向且有相應資金能力的投資方。
4、剝離盈利前景差、競爭力弱的業務保留盈利前景好、競爭力強的業務
很多企業之所以破產是因為行業擴張過快。對于該類企業必須在重整程序中通過出售資產、股權等方式剝離高投入、低產出乃至虧損的業務獲取現金流用于保留發展前景好的業務。
5、原股東籌資償還債務債務人股權酌情調整
該種方式通過股東出資按照預定的清償率提供現金流清償債務使重整后的債務人擺脫債務危機走上正常生產經營的軌道。




